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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受理须知

(一)散布涉世运会及相关地区公共政策、社会民生领域虚假信息,捏造可能引起恐慌的灾难事故、违法犯罪、食品产品质量问题等谣言,特别是在权威辟谣信息发布后仍大肆造谣传谣的行为。

(二)发布有关人群、地域歧视的信息,煽动群体对立,恶意损害举办城市及相关地区形象等。

(三)未经许可擅自开展涉世运会相关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制作和发布有关虚假赛事视频。

(四)使用相同或者相似名称、域名、标识、页面等,假冒仿冒世运会的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快应用、小程序;在账号名称、头像、简介、直播间或短视频背景等环节假冒仿冒相关地区官方机构、新闻媒体等。

(五)组织“人肉搜索”,故意泄露运动员、裁判员、教练员等个人隐私信息,诱导实施网络暴力;实施拉踩引战、互撕谩骂等体育饭圈不良行为,影响运动员备战和赛事举办。

(六)片面、歪曲传播突发事件信息,假冒当事人或相关人员身份发声,关联翻炒旧闻旧事。

举报范围

(一)浙江省属地范围(例:工信部备案系统显示网站ICP备案为:浙ICP备XXXXX号 )的网站、论坛、社区、博客、移动客户端、云盘、下载工具等传播的各类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

(二)按互联网属地管理规定,抖音、快手、哔哩哔哩、小红书、微博、微信(视频号)、QQ等传播的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网民可直接向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12377.cn)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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