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受理须知
(一)散布涉世运会及相关地区公共政策、社会民生领域虚假信息,捏造可能引起恐慌的灾难事故、违法犯罪、食品产品质量问题等谣言,特别是在权威辟谣信息发布后仍大肆造谣传谣的行为。
(二)发布有关人群、地域歧视的信息,煽动群体对立,恶意损害举办城市及相关地区形象等。
(三)未经许可擅自开展涉世运会相关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制作和发布有关虚假赛事视频。
(四)使用相同或者相似名称、域名、标识、页面等,假冒仿冒世运会的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快应用、小程序;在账号名称、头像、简介、直播间或短视频背景等环节假冒仿冒相关地区官方机构、新闻媒体等。
(五)组织“人肉搜索”,故意泄露运动员、裁判员、教练员等个人隐私信息,诱导实施网络暴力;实施拉踩引战、互撕谩骂等体育饭圈不良行为,影响运动员备战和赛事举办。
(六)片面、歪曲传播突发事件信息,假冒当事人或相关人员身份发声,关联翻炒旧闻旧事。
请您在正式提交举报之前确认以下内容:
1、您应当保证所举报内容与事实一致。若您故意捏造和歪曲事实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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