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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受理须知

“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整治涉企网络‘黑嘴’”专项行动聚焦网络“黑嘴”伤企乱象,重点整治四类突出问题:

(一)恶意抹黑诋毁攻击企业问题。诋毁攻击企业产品质量、经营状况,捏造虚假信息抹黑企业声誉,对企业进行恶意投诉;组织、操纵“网络水军”“黑公关”,联动发布涉企负面信息,恶意攻击企业或企业家;开展以商养测、以测养商、商测结合的虚假不实测评。涂抹恶搞企业标识,侮辱贬损企业形象。

(二)对企业进行敲诈勒索问题。发布涉企负面信息后,以“删帖”“撤稿”等名义,向企业索取“删稿费”“公关费”;利用自身话语权和影响力,以“舆论监督”“新闻监督”等名义,要挟企业提供“保护费”;在企业新品发布、上市、融资等重要时间节点,发布涉企虚假不实信息或负面信息,胁迫企业开展商务合作。

(三)恶意营销炒作问题。恶意集纳企业负面信息,唱衰企业或行业发展前景;歪曲解读企业股权结构、财务报表、产品包装等涉企公开信息或新闻报道;翻炒企业旧闻旧事,蹭炒涉企热点事件进行恶意营销。

(四)泄密侵权类问题。在公众账号名称、头像和简介中假冒仿冒企业家姓名肖像,假借企业家名义发布信息,断章取义企业家过往言论;散布地域歧视、人群歧视言论,对企业家进行污名化或恶意贬损;炒作、泄露企业家个人隐私。以“打假”“维权”等名义,到企业经营场所开展直播、短视频拍摄等活动,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举报范围

(一)浙江省属地范围(例:工信部备案系统显示网站ICP备案为:浙ICP备XXXXX号 )的网站、论坛、社区、博客、移动客户端、云盘、下载工具等传播的各类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

(二)按互联网属地管理规定,抖音、快手、哔哩哔哩、小红书、微博、微信(视频号)、QQ等传播的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网民可直接向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12377.cn)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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