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制定了《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月2日公布《微博客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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