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苍南县网信办在网络巡查中发现,有网民在某网络平台发布视频,涉嫌编造“马站死猪肉供应苍南”虚假信息。
在温州市网信办指导下,苍南县网信部门立即启动“两分两联”工作机制,联合苍南县公安局对该网民开展执法约谈。经公安机关对网信部门移交线索核查,该网民杨某某(苍南人)存在发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并已送拘留所执行。
网络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来源:“网信温州”微信公众号)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nUprFQKdS1C-KhKr4IsDv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