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一则消息称宁波市病例陈某某“途经上虞……”等,经记者紧急向有关部门核实,为不实信息。经流调溯源核实,陈某某于11月22日傍晚从上海乘坐列车回宁波,途中没有离开过车厢,抵甬后也未出过宁波市。
小编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造谣传谣行为不仅违反互联网有关规定,还会构成违法犯罪,希望广大网民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来源:中国网)
(链接:http://zjnews.china.com.cn/yuanchuan/2021-12-16/3183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