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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1月3日下令销毁病毒样本?国家卫生健康委回应

发布时间:2020-05-18 10:17 分享到:


5月15日,国新办就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举行新闻发布会。

在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美国国务卿蓬佩奥表示,中国卫健委在1月3日下令销毁病毒样本,并且拒绝和其他国家分享病毒毒株。中方有何回应?对此,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监察专员刘登峰回应,一些美国官员散播的言论,纯属断章取义,有意混淆视听。

刘登峰表示,疫情发生后,面对不明原因的肺炎疫情,病原鉴定是首要任务,这是科学防控的基本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国家级高水平的专业机构进行病原的平行鉴定工作,夜以继日、通宵达旦就是为了早日鉴定病原体是什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也对病原体的致病性保持高度警惕,也组织专家进行综合研判,为防范生物样本病原泄漏、确保生物安全,根据专家综合研判意见,确定了对引起不明原因肺炎的病原体暂按二类高致病性病原进行管理,并对采集、运输、实验活动、销毁等等做出了明确的生物安全要求。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1月3日我们印发了相关文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防范实验室生物安全的风险,防范不明原因病原造成的次生灾害。

刘登峰说,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我们出台了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这在防范生物安全风险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实一直以来,我国法律法规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样本的保存、销毁、实验活动等都有比较明确的要求,对于实验室条件达不到生物安全样本保存条件要求的,应就地销毁或移交专业的保藏机构保管,这都有明确的规定,同时也是法律法规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

责任编辑: 董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