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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被“语焉不详”的耸人听闻所欺骗

发布时间:2019-12-09 09:17 分享到:
社交网络的勃兴,将我们带入了“人人皆为记者”的自媒体时代,享受更多信息红利的同时,也受以各类垃圾信息的侵扰。近日一篇名为《透视自媒体乱象,避开“人人皆为记者”的陷阱》的报道,就揭露了其间的诸种乱象浮出水面,如虚构事实、制造焦虑、煽动情绪,消费名人、庸俗解读、实为带货,洗稿泛滥、剽窃内容、堆砌观点,炮制谣言、中伤企业、变相敲诈等等。(《新京报》11月30日)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大凡媒体的文章,总是权威和公正的,也是值得信任的。始料未及的是,在社交网络平台上,一些打着“媒体”旗号的自媒体,其实是在“挂羊头卖狗肉”,夹带似是而非的“私货”,混淆是非,甚至损害无辜者的合法权益。一些自媒体的庸俗解读,对他人名誉构成了侵犯;而洗稿、剽窃等行为,则对他人著作权构成损害。比如有的微信公号文章,把鲁迅开三闲书屋、野草书屋等经历,解释成为赚钱而下海做书商,就有的损害他人名誉之嫌。根据《民法总则》,故意贬低已故名人,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维权;即便是普通公众,其名誉权也受到法律保护。
在网络平台上,自媒体编故事写“鸡汤文”尚可接受,但“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敲诈勒索他人”等行为,就触碰了法律红线。轻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将被处以治安拘留或罚款;情节严重的话,则可以按照《刑法》规定、两高解释来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还有的自媒体表面上仗义执言,实则为“黑公关”。根据日前发布的《2018-2019网络“黑公关”研究报告》,互联网已成为网络“黑公关”的重灾区。被不法金主所收买的自媒体,故意策划话题、制造热推并购买流量,甚至亲自扮演“网络水军”角色,对企业展开恶意攻击。而有一些所谓的“热点”报道,其实缺少基本的事实依据,甚至不乏恶意攻击。在如某电商平台“沦为博彩网站洗钱平台,单店日洗钱50万”等骇人标题的“诱惑”下,受众时常被“语焉不详”的耸人听闻所欺骗。
自去年底开始,国家网信办进行集中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全网处置了9800多个自媒体账号,并对若干自媒体平台提出严重警告。近期的“美团黑公关事件”,也让人看到了相关部门整治互联网“黑公关”的决心。在这起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中,相关人员涉嫌非法经营罪,已提起公诉。据警方调查,涉案人员对“黑稿”制订了严格的价目表,标题含有“美团CEO王兴”的黑稿,首发每篇收费200元。当自媒体沦为“黑公关”的急先锋,正常的企业竞争必然会受到干扰,也会破坏健康的经济运行秩序。
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自媒体时代带来各种信息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不少乱象。加大司法、执法力度,让自媒体合法运行,既有助于自媒体的发展运营,也有助于网络经济的健康成长。